【家】如果不是能讓你充滿安全感的地方,
那它到底是什麼?
我們曾分享,
在家自學環境,
並不會比體制學校差。
而昨天看到台南的虐童案,
讓我重新思考了另一個層面的問題。
在家自學
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事。
以前,當有人這麼說,
我都會鼓勵他們多了解,
自學並沒有想像中這麼難。
要找到學習資源,一點都不難。
但我突然發現
原來最難的部分是
父母本人的情緒控管
請不要以為
只有肢體上的傷口才叫做虐待。
在氣頭上說的話、經常性的暴怒、
認為自己可以隨意用任何字眼批評孩子,
這些精神虐待:
【 絕對可以毀掉一個人的人格 】
什麼是「家庭暴力」?
依照衛福部網站提供的資訊如下:
“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規定,家庭暴力指的是
「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、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、
控制、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」。
1、身體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,舉例如下: 虐待、遺棄、押賣、強迫、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為、濫用親權、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、傷害、妨害自由、性侵害...等。包括有鞭、歐、踢、捶、推、拉、甩、扯、摑、抓、咬、燒、扭曲肢體、揪頭髮、扼喉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。(轉引自彭懷真,1999)
2、精神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,舉例如下:
(1) 言詞虐待:用言詞、語調之方式對被害人進行脅迫和/或恐嚇,以企圖控制被害人。如謾罵、吼叫、侮辱、諷刺、恫嚇、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、揚言使用暴力等。
(2) 心理虐待:如竊聽、跟蹤、監視、冷漠、鄙視、羞辱、不實指控、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。
(3) 性虐待: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、逼迫觀看性活動、色情影片或圖片等。 3. 經濟層面的家庭暴力類型,舉例如下: 不給生活費、過度控制家庭財務、強迫擔任保證人、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。”
以上文字轉載自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網:
相信我,
就算只有一次,
他們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一秒。
只要構成語言及肢體上的虐待,
就能輕易在孩子人生附上永久性的陰影。
更何況,我們都知道,
發生一次以後,
因為孩子無法對父母做出任何反擊,
悲劇就會無數次的重演。
最可怕的是,很多父母
完全沒意識到自己正在傷害孩子。
而且這樣的事,實在發生的太頻繁。
我們捫心自問,有多少人
在回想以前的日子時,
會希望自己以前是
可以在家跟父母這樣自學過日子的呢?
我一點都不會想要。
我真的慶幸以前沒有在家自學這種事。
如果你羨慕現在在家自學的人,
那我恭喜你,你一定很愛你的家。
無時無刻想跟家裡人一起。
( J 跟 C就是這樣)
學校是求救的管道
其實有很多人,
因為有強制教育的制度,
才能有機會獲得離開家裡的時間,
向老師求救,向同學訴苦。
而台南這個2歲的小朋友,
來不及長大逃跑,就先去當天使了。
從這個層面來看,
學校是可以救命的地方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
所以先不要說自學了。
我們先做到讓孩子
跟你在一起時是最有安全感的,
好嗎?
在什麼狀況下,
孩子明顯從家裡沒有獲得沒有安全感?
- 跟父母對話必先思考,
說什麼/ 怎麼說較不會惹父母生氣。
- 什麼都瞞著父母,遇到問題也不想告訴父母。
因為孩子不相信你能幫他解決問題,
而且還會被責罵。(即便那不是他的錯)
- 大一點了,就會不想回家,用各種方式逃避。
(社團、補習、去朋友家、活動、圖書館~各種名目都有)
而曾經被父母傷害的這些場景,
導致孩子處在沒有安全感的狀況。
長大以後,
開始在生活中複製這種不安感。
形成人生的惡性循環。
這也是很多人需要
用一生去治癒童年的原因。
在這個資訊發達的時代,
如果一篇文可以幫助任何人
反省自己在親子關係中的
對話方式、相處模式,
那就非常值得我花這些時間打字。
因為很多孩子心裡早就這麼想的,
但他們都不敢說、不會說,
也會想辦法不讓父母察覺到心思。
而如果你發現自己,
屬於情緒控管不佳的類型,
常在家表現出
暴走、理智線斷、崩潰等強烈情緒,
請先把自己照顧好,
再照顧好孩子。
坊間有非常多的資源,
無論是學習情緒控管的相關文章、課程或療程,
建議各位成年人可以多留意自己的心靈健康,
適時尋找合適自己的資源,
把身心照顧好,更能有效的與孩子溝通。
總結:
若沒提早發現自己與孩子之間
相處模式需要修正,
孩子長大後,與父母關係疏遠,
反而還被冠上不孝順的標籤。
而在這樣的結果之下,
親子雙方 都是輸家。
如果孩子需要脫離家裡,
才能得到幫助,
就代表這個家
早已失去了它的功能。
家的功能
本來就只有一個:
讓在裡面的人有滿滿的安全感。
我人生其中最大的成就感。
就是由孩子們告訴我
跟我們在一起就很好。
希望每個人也能感受到
孩子們給你滿滿的愛時,
那療癒的瞬間。